皇甫谧学院关于设立师德师风举报邮箱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0-1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畅通师德师风问题监督举报渠道,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专项举报邮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专项举报邮箱:gsmchfmxy@163.com,举报邮箱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

二、受理范围

举报内容需聚焦我校教师(含在编教师、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等)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术、师生交往、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师德失范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声誉、违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存在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存在辱骂、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等行为;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财物,或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3.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违规推荐教辅材料、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

4.在科研学术活动中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伪造研究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侵占他人学术权益等学术不端行为;

5.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存在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侵犯学生行为;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师德师风的行为。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具体,应明确被举报人姓名、具体失范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照片、视频、书面材料等),避免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严禁诬告陷害。

2.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以便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匿名举报,若提供的信息不完整、证据不充分,可能影响问题核查的,将不予受理或暂缓处理。

3.举报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通过举报渠道散布谣言、恶意攻击他人,或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说明

学院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身份或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举报邮箱仅受理师德师风相关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如教学安排咨询、科研项目申报、学生管理服务等),请通过学校相应职能部门的官方渠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