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所、附属医院:
在第3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0〕4号)精神,围绕“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主题,展现我院广大教职工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教育脱贫攻坚战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院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名额
学院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教研室、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及模范班主任。名额分配如下:
1.先进集体3个(校本部)。
2.先进教研室6个。其中:校本部5个,附属医院1个。
3.优秀教师23名。其中:校本部19名,附属医院4名,见附表一。
4.先进工作者13名。其中:校本部11名,附属医院2名,见附表二。
5.模范班主任(含专职辅导员)6名(校本部)。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
学院32个部门、院系所及附属医院。
2.评选条件: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部门工作作风踏实、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协作意识,在本学年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部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能够自觉融入学院全局工作,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无事故,成效显著;
(3)主动承担学院重点工作,在内涵建设和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先进教研室
1.评选范围:
学院46个教研室及附属医院临床教研室。
2.评选条件:
(1)能够积极组织各项教学活动,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教学秩序良好,无教学差错事故,教研室各成员教学质量测评整体成绩优良;
(3)教研室各成员授课教案规范完整,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在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等方面有一定的特色;
(4)附属医院先进教研室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注重教书育人,积极组织和开展临床教学,承担临床教学任务,教学资料完整齐备,取得较好教学效果,学生评价好;②科室人员全年无医疗事故及差错发生。
(三)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
全院在岗一线任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
2.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2)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无私奉献,在教学改革、创新方面成绩显著;
(3)遵循教育规律,实施课程思政,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科研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先进工作者
1.评选范围:
学院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含兼职人员)。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信念坚定,品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勇挑重担,能创造性的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作风务实,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服务师生等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模范班主任
1.评选范围:
2019~2020学年本、专科班主任、辅导员(含聘用专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的心理特点,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后进生转化工作,学生满意度高;
(2)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集体凝聚力强,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就业率高,在各种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3)所带班级学生未发生严重事故。
三、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优中选先。
(二)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评选推荐(9月1日~9月4日)
(1)先进集体由各部门评选推荐(不得超过3个);
(2)先进教研室由教务处组织评选;
(3)优秀教师由各教学部门评选;
(4)先进工作者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选;
(5)模范班主任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选;
(6)附属医院优秀教师、先进教研室、先进工作者自行评选,按时向学院办公室报送结果。
2. 审查评审(9月4日)
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及纪检监察室共同对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查评审,提出拟表彰意见后提交党委会议审定。
3.公示(9月5日~9月7日)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院系所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查,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
2.评选结果9月4日下班前报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教研室颁发奖牌;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及模范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00元。
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附表一
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教学部门 |
教师总数 |
优秀教师名额 |
基础医学院 |
32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 |
1 |
临床医学系 (含预防医学系) |
40 |
4 |
护理系 |
31 |
3 |
中医药系 |
11 |
1 |
药学系 |
14 |
1 |
公共课教学部 |
29 |
3 |
信息中心 |
10 |
1 |
继续教育学院 |
7 |
1 |
皇甫谧针灸学院 |
10 |
1 |
|
192 |
|
附属医院 |
|
4 |
合 计 |
|
23 |
附表二
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部 门 |
行政管理人员 |
先进工作者名额 |
备 注 |
办公室 |
9 |
2 |
组织部负责 |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
6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5 |
教务处 |
8 |
3 |
教务处负责 |
实践教学管理处 |
3 |
学生工作部 |
7 |
招生就业处 |
5 |
科研处 |
2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1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8 |
2 |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 |
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
12 |
发展规划处 |
3 |
计划财务处 |
7 |
3 |
计划财务处 负责 |
审计处 |
1 |
纪检监察室 |
3 |
工会 |
2 |
团委 |
2 |
保卫处 |
2 |
图书馆 |
8 |
扶贫办 |
6 |
1 |
|
附属医院 |
|
2 |
|
合 计 |
97 |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