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部门、院系(部),全院师生员工:
因学院三期校园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需要,经学院同意,于2023年5月18日开始封闭施工,施工期间将封闭三期校园部分路段和区域。为方便广大教职工驾乘车辆停放,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治理力度,从根本上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交通,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
1.从2023年5月22日早7时起,学院北大门正常开放。
2.在编教职工、辅导员、后勤保障机动车辆及学院公务车辆凭门禁系统授权可从学院南大门、北大门进出校园(新购置机动车辆可凭工作证或一卡通进出,并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证照)。
3.其他外来车辆(未录入学院车辆管理系统车辆)一律在南大门门卫处经过核实、登记后,方可从南大门进入校园,且须规范泊车。
(二)机动车管理规定
1.从业人员驾乘机动车辆须按标线有序、规范停泊于北大门外广场东、西两侧,不得进入校园(学院三期校园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完成后,另行安排)。
2.所有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原划定车位区域停泊,且须严格规范停放,坚决制止越位、越线停泊现象发生。
3.因部门(院系)组织教职工活动或学生见习租用大型客车需进校者,须承办活动部门(院系)开具书面证明向保卫处报备,并于约定时间进出校园。
4.严禁社会闲杂车辆进入校园。出租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学生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5.严禁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超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人员密集区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按道路标线行驶、逆行,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机动车。发现违反者,当即予以纠正,屡犯不改者,禁止其所驾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6.在学生上下课、就餐高峰期,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不得强行通过。
7.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带、楼宇出入口、车辆与人员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放车辆。黄色网格线为消防通道,严禁停放车辆。
(三)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规定
1.从业人员驾乘电动车、自行车从南大门进入校园者,其电动车、自行车须在3号教学楼前广场西侧车棚或贴近绿化带区域头西尾东有序停放;从业人员驾乘电动车、自行车从北大门进入校园者,其电动车、自行车须在2号教学楼北侧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从业人员驾乘电动车、自行车严禁驶入校内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工地周边,严禁在校园内带人行驶。
2.教职工、学生驾乘电动车、自行车从南大门或北大门进入校园者,其电动车、自行车须在校园内划定区域规范停放。
3.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人员密集区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发现违反者,当即予以纠正,屡犯不改者,禁止其所驾乘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4.非机动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骑车时使用手机、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行人应走人行道,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应靠道路右侧通行。
6.严禁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坐卧、嬉闹、打球等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7.任何部门(院系)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内道路堆放杂物或举办活动,不得擅自挪动、遮拦、占用交通设施。
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违规行为
(一)保卫处要督促广益保安公司对驶进限制停车区域、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草坪上停放的车辆(含非机动车)或堆放杂物,取证、电话告知(没有联系方式的书面告知)所有人并进行教育督促予以及时改正。
(二)对乱停乱放车辆或堆放杂物,经告知所有人拒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机动车或杂物以无主物品处理,对机动车列入门禁系统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首次违停,取消该车辆进入校园资格7天;违停2次,取消该车辆进入资格30天,违停3次及以上者,车辆列入永久禁入名单)。对上述行为抄送所在部门(院系)的同时,将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全校通报。
(三)禁止“三无”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三、落实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保卫处要督促保安公司及兼职交通安全员不间断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管理职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三)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经营商户、餐饮、物业公司、各施工工地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