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192号)、《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卫人【2015】54号)等文件精神,为合理补充我院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满足各专业岗位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需要,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我院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聘用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委托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进行。此次招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结合自身专业选择报考岗位(仅限报考1个)。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9日9时—12月14日18时;
2、岗位调剂时间
2021年12月15日9时—12月16日18时;
3、具体操作
报考人员需用手机端微信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先进行实名认证(后台审核需要1—2天),待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点击(考试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后按流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相关资料附件上传(*为必填项),报名信息填报指南届时将在“个人入口”中的“新闻公告”内发布,请考生对照查看,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请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就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诺负责。届时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发布岗位信息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提交附件材料
(1)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均以图片形式上传(JPEG或JPG或PDF格式);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网上缴费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用手机端进入“青海卫生人才”公众号;
(1)点击“个人入口”,弹出登陆提示,点击“登录”,选择“微信授权登录”;
(2)点击右下角“我的”,页面显示“待付款”选项,点击相关考试进行支付缴费。此次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20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在“我的”页面点击“已完成”选项,可查看相关考试是否报考成功(缴费成功),若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已完成”页面则无相关考试内容。网上缴费时间待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注:考生已完成缴费后,系统随即进行考场编排及开展其他后续考务工作,报名费用除岗位取消等相关原因原则上不予退费。考生需要相关缴费发票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发票;
6、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准考证下载打印,打印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聘用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生需登录青海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人才招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2021编外招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学校+手机号,附件命名规则为:姓名+“报名登记表”、姓名+“身份证正反面”、姓名+“毕业证、学位证”、姓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姓名+“外语等级证书”、姓名+“相关资格证书”、姓名+“规培证书”,还需发送本人电子简历一份。
为保证审核顺利通过,请尽量上传扫描件,若上传照片,图片内文字及头像须清晰可辨。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6日,人事处咨询电话:0971—8066305。
(三)参加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通过进入面试人员和考核聘用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待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需具备的外语、执业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聘用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考核聘用岗位应聘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2、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笔试内容分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实际考试科目名称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笔试方式:分不同专业采取人机对话与纸笔作答两种方式;
5、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笔试相关工作。请关注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视具体情况,经医院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标准,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方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未达到1:3比例参加面试对象,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除行业、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或青海省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委人事部门备案。
七、聘用与待遇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委人事部门和委纪检监察部门、院纪委和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其他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