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5-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解决尉犁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状,提高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次面向河西学院招聘简章。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医疗卫生、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发展需要,提高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增强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历届和应届毕业生。

三、聘用原则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公布的录用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医疗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专业符合医院紧缺专业的在40岁以下;护理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或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岁以下;医技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政审合格;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历及专业要求:医疗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和针灸推拿技术专业;护理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并具有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医技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五、招聘岗位和职位数

计划招聘××名,其中医疗岗位××名、护理岗位××名、临床医学检验岗位××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表、专业技术资格证。

(二)面试

    委托学校,通过个人简历和个人就业意向进行初选。

(三)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学校通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予以确认拟招聘人员名单。

(四)聘用

1、拟招聘人员到院入科后,进入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医务科或护理部和所在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办理离院手续。

2、新招聘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聘期为一年)。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工作满一年后,尉犁县人民医院对招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并办理离院手续。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兑现试用期工资待遇。

2、薪酬待遇比照医院同类临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绩效工资+夜班费或加班费+卫生津贴+年度正常晋升工资

基本工资:医疗岗位和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岗大专4619/月、本科4841/月;护理岗位大专4807/月、本科5039/月。

后续工资调整、职称评审,参照医院临聘人员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聘用。

2、医院按规定为招聘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四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单位临聘人员性质,由医院自行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本《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由尉犁县人民医院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尉犁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剧钢 电话:18099580895

            

 

尉犁县人民医院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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