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2019届毕业生: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7〕4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对我院2019届毕业生中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提交材料
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困难类别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2019年一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原件。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残疾人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残疾人证》。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贷款合同。(如同时满足助学贷款和其他申领条件,请优先提供助学贷款合同)
三、审核发放
(一)各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发放条件、审核内容和规范要求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于2019年5月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招生就业处,花名册按照低保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合同分类汇总。同时报送申请资料(申请表、证明材料),按照花名册排序。
(二)招生就业处对各系提交的材料复核并进行公示后,报平凉市人社局复审,甘肃省财政厅根据最终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校,由学校负责在学生离校前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请务必在花名册“个人银行账号”栏中填入学生本人建行卡号,以确保及时准确发放。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933-8613953。
附件: 1. 2019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doc
2. 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附件2).xls
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