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转发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甘肃医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对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严格落实“四不准”统计要求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举报电话及邮箱
甘肃省教育厅就业工作举报电话:0931-8721939、4635195.
甘肃医学院就业工作举报电话:0933-8612905,邮箱:1459091096@qq.com。
在就业统计过程中无论系部、学院如有就业去向不实、就业率造假等问题均可举报。
三、就业工作责任落实与追究
学院积极与省教育厅签订了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二级学院签订了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学院执行就业统计核查机制,对学生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按要求认真核查,一经核查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院系领导、就业领导小组组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并在学院内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就业相关工作。
四、建立就业统计工作机制
为加强和完善我院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管理,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根据“责任要明确,数据要真实,资料要齐全,统计要规范,信息要可查”的原则,学院制订了《甘肃医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工作要求、职责分工、统计方法、就业材料的认定和要求、就业证明材料收集与上报、就业数据的整理与使用、就业统计核查及处理办法,全面将就业统计工作做到实处,确保在就业统计工作中,无任何违反“四不准”要求的事件发生。
五、加强就业队伍建设
由学院或二级学院负责,开展定期培训和集中轮训,将就业政策、就业统计、就业管理等作为培训主要内容,全面提高学院就业工作队伍(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甘肃医学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