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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09-10 点击数:
为保障学生公寓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保证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现就学生公寓楼内禁止从事此类活动的通知如下:
一、任何学生、团体严禁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出售、推销、赠送等经营性活动。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发放、张贴宣传单、微信二维码广告等。
三、以大学生创业为名义的各类活动必须在学生处报批,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从事。
自通知之日起各楼学生自清自查并自觉停止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请相互监督。
举报电话:1399335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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