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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关于开展“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及教育引导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19-03-14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学院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学生“校园贷、套路贷”行为的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现对全院学生“校园贷、套路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并进行教育引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底排查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摸底排查时间

2019313日至320日。

三、摸底排查方式

各系组织班主任(辅导员)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调查举报、邀请银行进行防范宣传、签订“风险告知书”和“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对本系学生 “校园贷、套路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后,以班为单位统计已参与“校园贷、套路贷”学生的信息,并填写《甘肃医学院“校园贷、校园贷”摸排情况统计表》

四、摸底排查工作要求

1.明确要求、高度重视。各系要本着对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校园不良网贷、非法借贷给学生、家庭、学校及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开展“校园贷、套路贷”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系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此项工作,严抓工作落实情况,严禁走过场、虚应对、欺上瞒下行为。对摸排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非法借贷的学生,要深入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情况严重的要及时与公安和家长衔接,妥善处理。同时,对参与推销校园贷款,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款的学生,应重点教育并给予相应处分。

3.建立机制,常抓不懈。各系要以此次“校园贷、套路贷”摸排工作为契机,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非法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加强对学生参与“校园贷、套路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及学团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

4.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系要建立长效机制,将校园不良网贷、非法借贷风险警示教育与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相融合,充分利用QQ群、微信、校园网、宣传展板等各种载体,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同时,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消费观教育和信用教育,开展网贷、非法借贷受害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普及网络安全、防范网络诈骗等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增强警惕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系通过本次摸排,要求学生签订《甘肃医学院“校园贷、套路贷”风险告知书》、《承诺书》。

五、材料报送

请各系将《甘肃医学院“校园贷、套路贷”摸排情况统计表》、“校园贷、套路贷”排查情况说明2019320日之前交至学生工作处109(纸质版材料需加盖本系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给学生工作处朱聆睿老师处。《甘肃医学院“校园贷、套路贷”风险告知书》、《承诺书》学生签字后,请各系自行归类妥善存档

 

 

甘肃医学院“校园贷、套路贷”风险告知书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借贷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走进了平常百姓的生活。网络借贷在给我们带来各种便利和实惠的同时,潜藏其中的风险也急剧增大。我们或许对这些风险感触不深,但因网络借贷引发的悲剧却接连发生。

一、什么是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主要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二、什么是校园贷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校园贷通常分为三种: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培训和创业,如投投贷、培训贷、名校贷等;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校园贷有四大特点:其一,借贷人基本上都是在校大学生,对校园贷的风险认知缺乏;其二,一开始借贷金额都不高,但翻倍速度极快,让借贷人不堪重负;其三,经常采用非正常手段的催逼还款,例如:裸照曝光、电话威胁等;其四,在学生无力还款时,最后往往是找到学生家长及亲友出面还款。

三、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且利用公权力“扫尾”,被害人很容易上当,特别要警惕“空白合同”。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四、校园贷、套路贷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校园贷、套路贷能够缓解学生短期的资金需求,为学生的生活提供便利,但由于大学生群体并无固定收入,透支消费的便利容易形成消费惯性,造成学生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最终导致学生无力还款并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特别需要提出的是,一些非法网贷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突破了校园网贷的范畴和底线,如侵犯学生隐私的“裸条贷”、遭遇高利贷的“低息贷”以及逼迫大学生“裸贷肉偿”等非法网贷可能使大学生陷入连环债务之中,因无力还债,无法躲债、逃债,导致违法犯罪、跳楼自杀等极端行为屡屡发生。

五、如何对待校园网贷

1.量力而行,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生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务必量力而行,杜绝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

2.学习金融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当前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广大学生应主动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辨别合法金融服务的能力,谨防落入欺诈陷阱;

3.遇到困难应主动向学校寻求帮助。国家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如学习生活面临经济困难,学生应向学院提出帮助诉求,学院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资助;

4.谨慎选择借贷服务机构。现阶段,国家已着手整顿校园网贷,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若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确有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建议选择经银监部门批准可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

5.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因前期疏于防范已陷入不良网贷的困扰中,自身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遭受伤害,应及时向学院报告有关情况,并寻求国家公权力的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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