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负责制定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三)负责学校资金筹措,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助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四)负责学校预决算管理工作。合理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校内经费预算分配方案及决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六)负责编报学校财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科学使用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负责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会计核算和监管工作。
(八)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九)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学校各类收入的收缴工作,规范管理和核销各类财务票据。
(十)负责组织发放职工个人薪酬、劳务费,核定并扣缴职工社会保险、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发改委核定的各类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全面负责学院的各项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入库。
(2)负责各项收入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
(3)负责收费系统的数据制作及运行维护工作。
(4)负责医学免费生、助学贷款学生数据分配、学(宿)费抵缴及补(退)款业务。
(5)负责休(退)学费用清算工作以及学生欠费清缴工作。
(6)负责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并做好票据领用和核销工作。
(7)负责职工社会保险、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核定与扣缴工作,并负责税务票据开具等相关工作。
(8)负责部门行政综合相关工作。
计划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依法编制单位预算。
(2)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预算。
(3)负责校内预算的编制、下达及预算指标的管理工作。
(4)定期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向校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5)负责各项财务预算报表的填报工作。
(6)负责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做好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对重大专项支出实施计划申报制度。
(7)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与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预算工作衔接。
(9)负责学院和计财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及《政府会计制度》,全面负责学院的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类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
(2)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指标核对、计划申报和结算支付工作。
(3)负责学院实有资金账户的数据核对和结算支付工作。
(4)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和清理工作。
(5)负责会计核算账务的对外查询、业务咨询。
(6)负责学院教育专户收入的会计核算,确保学院事业收入按时足额返还。
(7)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负责在职职工及聘用人员薪酬、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贴等核算和发放工作。
(9)负责学院内部控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完成内控报表的上报。
(10)负责学院和计财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