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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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办学机构,主要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及各类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院成人教育、在校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教育、国家职业培训与鉴定项目等工作的规划及有关申请报告、规章制度、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草拟或拟定。

二、负责传达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上级机关的文件精神,按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并认真组织填写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种报表。

三、负责每年度成人教育、在校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招生计划的协商协调工作,并负责办理向上级机关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沟通各类教学班的办班意向,签定协议及处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协调办班中的各方面关系及有关事宜,并且注重社会效益与学院的对外形象。

六、负责组织各类成人教育、在校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班的招生、录取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核成人教育教学计划并监督落实。

八、负责学校本部成人教育、在校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各类短期培训班的教学组织、考核与学生管理;负责教学期间的教学督导工作。

九、负责成人教育、在校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各类短期培训班的建档、立档、学籍管理、证书办理与发放工作。

十、负责学校各类培训班的开拓、开展工作。

十一、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各类文件的收发及立档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