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附属医院:
现转发甘肃省信访局关于《2025年信访系统内部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请课题申请人按照《2025年信访系统内部理论研究课题指南》进行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25年信访系统内部理论研究参考选题方向如下:
(一)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方面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研究
2.加强信访工作程序完结后信访事项管理,破解信访事项“终而不结”问题研究
3.推进信访监督与纪检监察贯通,实现精准监督追责研究
4.“四应四不”信访问题精准督查督办研究
5.信访法立法研究
6.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机制研究
7.城乡建设、劳动社保、市场监管和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等信
访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研究
(二)加强社会治理、化解风险隐患方面
8.推动信访工作融入社会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研究
9.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研究
10.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研究
11.县域信访群体突出问题实证研究
12.健全信访领域涉政涉稳预警预防机制研究
(三)推进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3.发挥信访部门在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和运行中的职能作用,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研究
14.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信访工作,进一步推进信访信息化智能化研究
15.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研究课题申报人可按照参考选题方向拟定题目,也可自拟题目进
行中报研究。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2025年信访系统内部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信访系统发布,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信访工作的机关、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也可会同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课题负责人一般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请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基础,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课题组成员最多能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没有完成上年度课题结项的单位和个人,本年度不具备课题申请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负责统筹本地区课题申报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信访局(办、处)负责统筹本单位课题申报工作。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申报工作从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25年8月14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申报人应按照要求填写《国家信访局信访系统内部理论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可从国家信访局网站下载,注意与外部课题相区分),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处4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smckyc@126.com,电子版材料以邮箱提交为准,不接受私发。(邮件标题按照“申报题目+申报单位+申报人”的格式填写)
四、课题立项
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择优立项,并向信访系统印发立项通知。
五、研究成果
已通过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开展研究。
(一)内容要求。研究成果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研究报告,篇幅在2-3万字,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力求原创性、实用性,提倡开展实证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二)结项材料,课题研究完成时,应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一份(可从国家信访局网站下载)
2.研究报告一份。编写格式要求:报告标题用方正小标宋小二居中;摘要用方正楷体三号;正文用方正仿宋三号,一级标题用方正黑体,二级标题用方正楷体,三级标题用方正仿宋加黑;文字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用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研究成果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3.研究报告匿名处理材料一份,将课题研究报告进行匿名处理,删除与课题负责人、课题责任单位有关的信息,对应词句可以用XXX代替。如发现不符合匿名处理要求的,退回修改4.摘要一份。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成果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供呈报领导同志参阅、汇编信访理论研究成果时使用。摘要3000字左右,编写格式同研究报告格式
5.研究成果自荐书一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创新性、实用性、学术性,成果应用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力等,自荐书1000字左右,编写格式同研究报告格式。
6.研究成果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内容包括研究报告、匿名处理材料、摘要、研究成果自荐书,用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形式提交
立项课题研究采取自筹经费的方式,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和个人自筹解决。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信访局(办、处)设立信访理论研究专项经费,组织系统内外力量进行研究。
(三)提交时间、课题完成时间为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为保障工作进度,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并按时将研究成果及电子文档报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办公室。延期提交成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逾期未提交成果材料,视为主动放弃结项评审资格。
六、课题结项
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办公室负责课题结项评审。
(一)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办
公室负责对研究成果学术不端情况进行检测。课题研究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为合格。如研究内容不宜公开检测,需由本单位保密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批准后作为涉密研究成果对待。
(二)组织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参与评审,采取加权评分方式进行,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三)印发结项通知。研究成果经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 项目办公室评审后,在全国信访系统通报结项情况,被评为优秀 的予以通报表扬。
七、成果运用
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项目办公室将对研究报告进行筛选,优秀成果将汇编成册,部分成果在信访理论研讨会上交流,或推荐到《人民信访》杂志、国家信访局网站以及其他学术类期刊发表。具有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经汇总整理摘要报送领导同志或印发全国信访系统参阅,积极推动转化为工作成果。
科研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