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工作职责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23-10-24 14:28:04      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是在院长的领导下,组织教师教学、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做好学院的教学、科研、青年教师培养、实践教学、校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负责本院日常教务工作,制定年度和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期中教学检查计划、课程安排表,完成各类教学材料的统计汇总及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本院教师的开学教学文件、日常教学进度、质量检查,期末的教学评估和工作总结;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做好考试时间、场地、监考安排,做好试卷的命题、制卷、保密和保管工作;做好思政课学生的补考、重修以及成绩录入工作。

四、负责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所负责课程的教材、教学资料的预定、统计工作。

五、与教研室主任一起负责检查、收集承担本院课程的教师的教学文件,统计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

六、制定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计划,抓好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及新老教师“传帮带”工作,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工作,撰写论文,确立科研方向,申报各类课题,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七、负责学院教学档案(教学标准和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教学总结、试卷)、师资培养档案、教研活动、各种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考核材料等档案管理工作。

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对学院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称等级、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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