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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11-22 】

各部门、院系所: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组织部(人事处)于201911月初启动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研和工作方案拟制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有关要求,为更精准的做好限额申报工作,决定开展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师德为先。在岗位等级晋升评审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对学校已认定的存在学术不端、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及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师德失范行为者,取消其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资格。

(二)量构双控。按照岗位设置办法和分级条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总量和岗位结构内开展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同时为学校未来发展留有一定空间和余量。

(三)业绩导向。在坚持标准的基础上,应实施综合评价,不仅审查申报人的教学科研成果,还要考量其对学校发展尤其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贡献。

二、申报条件

依据《甘肃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甘人发〔200848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等级

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只摸底统计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晋级申请。

四、摸底对象

1.全院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2.符合岗位等级晋级条件人员可对照“甘人发〔200848号”文件中的条件申报相应岗位等级,申报前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摸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任期内有师德、教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岗位等级晋升。

2.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成果参加岗位等级摸底。用于申报岗位分级摸底的业绩成果为聘任现职至2019121日之间产生的业绩成果,业绩成果以正式出版发表、知网查实为准,非正式材料不计入岗位等级晋升业绩成果,主持的项目以立项批文时间为准,各类获奖以批文或证书时间为准。

3.申报人员在岗位等级及摸底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存在扰乱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行为等,学校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处理。

4.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甘肃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组织部(人事处)。

5.各申报人员务必于1127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和申报材料原件上报组织部(人事处)进行审核。

6.请各申报人员在组织部(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和申报表。

特此通知。

 

附件:1.《甘肃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甘人发〔200848

2.《甘肃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

 

组织部(人事处)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