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部):
为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准备工作,现就本年度职称申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摸底对象为全体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请各部门对照条件标准,全面梳理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含教师系列及其他全部专业技术系列)。
二、推荐材料及要求
各部门须安排专人负责,对照条件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统一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部门公章):
1.部门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
2.申报人受聘现职称以来教学工作量证明(教师系列提供);
3.申报人受聘现职称以来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教师系列提供);
4.申报人师德师风鉴定证明;
5.《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A3纸打印,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据可查。部门负责人为第一审核责任人,须全面把关推荐人选,对推荐结果负总责。如出现材料虚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材料统一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办公楼3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741182525@qq.com,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部门名称+职称摸底”。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史俊斌 0933-8612355/1829330186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