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有关部门、省属有关高校、省属有关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各市(州)审计局、兰州新区审计局、甘肃矿区审计局:
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是列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一项全国性表彰工作。为表彰先进,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决定开展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以下简称“双先”)。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0至2022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内协〔2023〕34号)要求,省内部审计协会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评选推荐的时间范围:2020至2022年度。
评选推荐活动面向全省各单位(含民营、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中内协特别说明的不参评(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公务员身份的内部审计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中央单位在地方的下属单位及其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由中央单位进行申报;已申报先进集体的,不得从该集体中推荐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名额
中内协分配省内部审计协会推荐先进集体名额2个、先进工作者名额3名。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按评选条件报送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无符合条件对象可不报送。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在单位制定、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手册。
2.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健全,独立性较强,人员配备合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在数字化转型、科技强审等方面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和成绩。
5.内部审计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积极探索质量评估工作,三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拥有一支胜任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队伍,并积极参加各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活动,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积极组织参加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
7.所在单位或下级单位,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
(二)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中能够发现、揭示重大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或重大风险事件及线索。
3.重视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连续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不少于2年。
四、组织领导
省审计厅、省内部审计协会成立“双先”评选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省审计厅分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和秘书长共同担任,成员由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省审计厅指导监督处处长担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指导监督处,办公室主任由指导监督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承办评选推荐的具体事宜。
五、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推荐按照民主推荐、业绩成果评选和综合评定的程序,评选确定推荐对象。
(一)民主推荐
2023年8月31日前,各单位完成评选推荐对象材料申报工作。拟申报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由所属(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采取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所属(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方式、结果等公示情况的书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后报送省内部审计协会。其中,拟申报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由具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拟申报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拟申报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还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意见,相关部门应明确加注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单位进行办理,不得由推荐对象自行办理。
各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双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件至nsjdc@sina.cn)。相关材料包括:
1.本系统、本单位2020-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不限);
2.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一式2份,格式电子版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www.ciia.com.cn“会员服务”栏目下载);
3.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一式1份。事迹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4.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业绩成果自评得分表(见附件)一式1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无正式文件、证书等书面材料作支撑的业绩成果不适用以上标准;所获表彰,按照各级“评比达标表彰”机构公布的《保留项目目录》认定。
(二)业绩成果评选
1.业绩成果初评(占比70%)
2023年9月8日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抽调内部审计专家、骨干,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拟申报对象相关材料分模块进行量化打分,对推荐对象业绩成果进行量化排序后,以第1名量化得分为基准,按照各自量化得分与第1名量化得分比值确定赋分值,赋分公式为:业绩成果赋分=各自量化得分÷第1名量化得分×100。并根据1:3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现场评选环节。分值相同情况下,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定。推荐业绩成果赋分排名前6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排名前9的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进入业绩成果现场评选阶段。具体量化标准见附件。
2.业绩成果现场评选(占比30%)
2023年9月15日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邀请省审计厅领导、相关业务处(局)负责人和省内审协会部分理事组成评委、部分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评审团组织现场评选。参加现场评选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现场讲解、PPT演示等形式向评委和评审团展示集体和个人取得的业绩。每个集体和个人介绍完毕后,由评委和评审团现场打分,形成现场评选得分。现场评选得分计算公式为:现场评审分=评委平均分×70%+评审团平均分×30%。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或厅机关纪委人员进行监督。
3.初审结果
初评和现场评审工作结束后,按照初评分占总分70%、现场评审分占总分30%的原则,汇总最终得分(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分=业绩成果初评×70%+业绩成果现场评选×30%)并排序,形成评审结果,于2023年9月18日前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做好相关事宜。
(三)综合评定
2023年9月22日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初审工作,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初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恰当方式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中内协表彰的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在全省开展评选推荐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是推动全省内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推荐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把好政治关、实绩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带“病”推荐。
(二)严格评选标准。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活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贡献大小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无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不参加评选推荐活动,确保评选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据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评选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取消所在单位推荐对象的评选推荐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通报相关单位。
七、联系方式
省内部审计协会“双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李玉斐 杨 芳
联系电话:0931-5189905、5189903
传 真:0931-5189906
电子邮箱:nsjdc@sina.cn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246号
附件:
1.先进集体业绩成果自评表
2.先进工作者业绩成果自评表
甘肃省内部审计协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