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甘肃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参评人员: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和甘肃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审发〔2021〕52号),定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月28日在兰州饭店举行。

二、答辨对象

符合申报评审甘肃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条件且审核合格人员,其中:参加正高级审计师答辩3人,参加高级审计师答辩30人。

三、答辩内容

(一)简述个人学历(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从事审计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一级职称取得)年限等基本情况。

(二)简述个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成绩、贡献(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完成项目、制定标准、移送线索、成果获奖、开发审计模型、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等)。

(三)介绍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研究项目、研究成果的重要内容和学术价值,或体现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标志性成果,:高质量审计业务工作报告调研报告、审计科研课题、审计案例、审计模型、审计方法创新、审计方案等业务资料成果。论文不性要求

(四)简要汇报指导本级下级审计人员工作和学习情况。

(五)简述本人今后开展审计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

答辩人员要按照以上内容分段汇报介绍基本情况应简单、准确,工作成绩以任现职(低一级职称取得)以来为主。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项目、论文、论著等,应说明本人的作用、地位、排名。

、注意事项

(一)12月28日上午8:20前到兰州饭店中楼一楼大厅报到,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二)答辩时间每人15分钟,其中个人汇报5分钟(需PPT展示),评委质询10分钟。

(三)参评人员要遵守评审答辩纪律和要求,保证参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对违反有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答辩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请人员时参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评审资格。

评审工作联系人:朱汉    0931-8929315

附件:2021年度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甘肃省审计厅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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