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医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中共甘肃医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审计工作的组织、决策、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47号令)以及《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精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汪永锋 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杨建福 纪委书记 监察专员
李 岳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部(处)、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工会、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
中共甘肃医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中共甘肃医学院委员会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党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全面领导和部署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审议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
2.研究、审议学校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制度;
3.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
4.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按照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分类督办审计结果运用;
7.审议决策内部审计等其他重大事项。
中共甘肃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