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客观
公正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阶段性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处科级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建档范围
学院所有处科级干部均要更新(建立)廉政档案。
三、时限要求
廉政档案更新(建立)工作从2021年7月1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四、组织实施
廉政档案更新(建立)工作由学院纪委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廉政档案建立工作的安排、资料的收集、审核、报送。
五、档案内容
廉政档案内容分为个人填写和有关党组织、单位(处室)报送两类。
(一)个人填写内容(第一类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
2.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个人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个人受奖、惩处和司法追究情况;
5.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6.执行礼品、礼金上交等相关廉洁制度情况;
7.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有关党组织和单位(处室)报送内容(第二类材料)
1.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的结论性材料(包括谈话函询所做的说明及结论性材料、初步核实结论性材料、立案审查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等材料);
2.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
3.实施责任追究相关材料(包括诫勉、组织调查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材料);
4.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有关问题所做的其他材料;
5.新任处科级干部廉政谈话材料;
6.廉政承诺书;
7.其他需要归入廉政档案的材料。
六、材料报送
(一)集中报送
1.2021年7月7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向院纪委报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电子版,经审核同意后反馈各部门各单位,再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纸质版(《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单页打印,不装订)。
2.2021年7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报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及扫描件;报送各处级领导干部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版(首页右上角要有本单位组织部门的签字和印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其他能够提供的档案资料。
(二)动态更新
每年4月30日前,涉及建档人员,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发生变化,各单位各部门将变更内容更新后的《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报送至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涉及的第二类材料按要求跟进。
七、工作要求及责任追究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非常高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科学建立、规范管理、有效运用。
学院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凡建档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报或不如实填报、漏报、瞒报个人廉政情况的,各部门各单位未对提供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造成漏报、虚报和瞒报的,及本单位本部门建档对象应建未建的,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东良
联系电话:0933-8610631(传真)
E-mail:gsyxyjjjc@126.com
附件:1.关于建立廉政档案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2.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样表)
中共甘肃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附件1
关于建立廉政档案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建立驻在部门和监督对象中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为保证廉政档案建立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现就材料填报有关具体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1.《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时去掉“附件2”,《登记表》中无相关情况的填写“无”即可,有相关情况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填写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及是否存在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例:×年×月×日,为儿子在××酒店操办婚礼,无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存在违规问题的要写清楚问题的具体情形及受到的处理情况。“受奖励、惩戒和司法追究情况”填写担任处科级干部以来的情况,其中奖励情况填写受到地厅级及以上单位奖励的情况。
2.处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需报送其述职述廉报告,是指领导干部每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只报送2020年度的材料。述职述廉报告、组织生活会上的检查材料由提供材料的党组织在材料首页右上角注明出处和提供时间(甘肃医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提供,×年×月×日)。加盖公章,领导不再审签。
3.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需报送的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上的检查材料,以及就有关问题所作的其他检查材料”,是指在组织生活会、或者其他会议、以及其他形式就有关问题所作的检查材料,不是指组织生活会上的发言材料。如果没有就有关问题做过检查,则不需报送。此项材料报送的时间界限为2020年度。
4.报送材料时,属于正式文件的(如问责、处分通报、违纪处理等)直接报送正式文件;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正式文件原件的,可以报送复印件,但要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属非正式文件的,一律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明出处和提供时间。
5.兼职的领导干部相关材料,由其任职单位中级别较高单位的党委(党组)提供或由其主要任职单位党委(党组)提供。曾任职单位、挂职单位的材料由现单位向曾任职、挂职单位衔接索要(由曾任职、挂职单位签字盖章),整理后由现单位报送。
6.《登记表》中,“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的时间起填写,工作简历格式与干部档案内的工作简历格式、内容一致。户籍地:甘肃+县,如甘肃永登;在市区的写:甘肃+市,如在城关区的写甘肃兰州。《登记表》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签,不盖章。如有附页,仍用A4打印纸,不能更改制式表格。
7.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主要社会关系填写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在“备注”注明。在私企任职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也要写明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较多的可另附页,格式不变。
8.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是指2015年1月至今审批立项的主持、参与的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其中项目来源分为横向、纵向和自筹三种;资助金额单位为万元;项目状态主要指在研或者已结题验收;课题组排序一栏中,项目主持人填写主持人,如果是参与,则填写在项目完成人的排序(例如:第×完成人)。
9.2021年6月30日前退休的干部不再建立(更新)廉政档案。
10.廉政档案建立(更新)过程中,有问题,可随时向纪检监察室咨询。
11.已建立廉政档案的,第3页只填写姓名和上次填报后至目前情况发生变化的栏目,其余栏目划“-”;第4页填写上次填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情况,无相关情况的填“无”。
12.《廉政情况登记表》请各单位和各位领导自行复印留底,以备明年填报时参考。
附件2(填表时去掉)
档案编号:
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
填 报 人: (签名)
填报时间: 2021.07.10
审 签 人: (签名)
审签日期:
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填 表 说 明
一、表内各项内容由本人填写。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端正清楚。
二、表内时间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以示例为准。
三、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报的,写“无”;如内容较多,表中预设位置不足时,请另附相同规格纸张填报。
四、“学历”栏填写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对应的院校和专业。
五、现居住地具体填报到市(县)、街道(路)、小区、幢、室。
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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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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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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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二寸) |
出生日期 |
1971.03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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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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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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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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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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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1995.09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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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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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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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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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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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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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1995.09.09—1999.03.07 ……… |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与本人关系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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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及立项时间 |
项目来源 |
资助金额 |
项目状态 |
课题组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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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励、惩戒和司法追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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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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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廉洁制度情况 执行礼品、礼金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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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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