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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拟定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4-30

 

关于严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2020年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纪委监委节日期间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安全的节日气氛,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严守“双节”期间廉洁纪律规定。学院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简朴、安全、清廉过节。严格遵守省纪委“九个严禁”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十个不得”要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7号)要求,强化自我约束,不聚集、不扎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加大违纪问题查处曝光力度。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关键部位,严防违纪问题发生。学院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畅通举报受理渠道等方法受理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坚持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将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学院要求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五一、端午期间落实有关要求情况,请分别于节假后2日内报学院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933-8610631

    举报信箱:16481680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