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医专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在我校的实施步伐,全面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拓宽我校办学渠道,增强办学活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更好地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校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办学经验、开展社会调查、全面分析毕业生就业和社会人才需求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办学职能,面向社会和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并于2008年5月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呈报材料,申请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经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我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件及申报工作进行全面论证和严格审核,于2008年7月15日正式批准设立平凉医专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平凉市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平凉市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依托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设施、场地、设备等条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能够满足相应工种鉴定工作需要,鉴定所办公室设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并在临床医疗系、护理系、中医药系和信息中心分别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开展保健按摩师、养老护理员、保育员、中药调剂员、中药炮制与配置工和计算机操作员6个职业(工种)中、初级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各工种培训师资由学校相关专业中、高级以上职称、有多年从教经验的老教师承担,并定期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后,专门为授课教师进行师资培训,大大提高了授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学校还成立了鉴定所管理机构,制定了岗位职责,完善了管理制度,拟定了实施方案,组建了考评员队伍,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我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将坚持“社会效益第一、鉴定质量第一”的原则,把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作为工作最重要的任务来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统一的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规范开展鉴定工作,促进我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持续、稳定发展,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