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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所简介】平凉市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岗位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5-29

平凉市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岗 位 职 责

在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学校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学校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根据鉴定工作需要,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七)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八)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九)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十二)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十三)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主任职责

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复核鉴定申报者的鉴定资格。

(七)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考场的准备及检查工作。

(八)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九)审核颁证审批表。

(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

(十一)起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购置计划。

(十二)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十三)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四)完成所长、副所长及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一)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印鉴。

(二)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三)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主任、副所长、所长审核后,报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六)负责考试中的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

(八)积极配合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宣传、咨询工作。

(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主任、所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会计员和出纳员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会计员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副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会计的指导下做好财务出纳工作。

(二)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一切开支必须经会计员、领导审批签章后方可办理,并负责登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三)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鉴和空白票据,严禁将支票交给其他单位、个人签发,不准挪用、私借现金。

(四)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五)整理会计凭证、资料。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