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教学制度   加入时间:2020-03-05 11:18:32      点击:

根据《甘肃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以“督教、督学、督管”为主要内容的教学督导机制,对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有效保障,依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并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董金玉

副组长:朱章芳

成 员:李 超 王 萍 秦帼英

唐湘珍 白志栋 张雪川

秘 书:秦帼英(兼)

二、工作原则

教学督导小组对学院的本科、专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多渠道地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学院教学工作提供监督保证。

三、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1.统筹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督导工作。制定学期督导计划,拟定工作思路。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巡视日常教学秩序,及时通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各环节的督导,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收集、整理教学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发展信息。

3.组织专项调研,做好试卷命题、考试组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开展课程试卷、教案等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每学期组织召开计划会、交流会、总结会,及时反馈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

(二)督导员职责

1.随堂听课督导:不定期进行随堂听课,听取学生的意见,与授课教师交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反映学生学习态度和遵循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维持课堂纪律;做好听课情况记录。

2.专项教学检查:对集体备课、教师试讲、考试纪律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并做好记录。

3.教学档案检查:参与学院组织的期初、期中教学检查、迎评促建、教学评优等教学档案检查工作。

4.提出意见建议:对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

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学院的教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完成学院委托的有关教学管理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职责

1.主要负责督导人员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2.收集教学督导员反馈的各类信息,对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分析整理,及时向督导组反馈。

四、工作办法

(一)通过听课(看课)、师生座谈、师生举报等方式对教师爱国守法、师德师风等方面情况开展督查,严把教师的政治方向和师德底线。

(二)在全院范围内随机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通过听课,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效果和学生学情、学习效

果等进行评价。原则上由督导秘书组织督导,督导后第一时间与被督导对象沟通,直接反馈督导信息,提出改进措施。也可通过独立听课的方式进行督导。每学期,督导组成员至少完成8学时督导,对近三年内新进教师听课至少1学时,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三)听取师生对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了解教

学工作、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风及

学风建设中好的做法、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教学改革、

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咨询建议。

(四)参与各类专项督查工作。期初与期中教学督查,检查教学工作安排、教学工作落实是否符合学院教学安排、管理等的规定;考试督查,检查试卷命题组织程序、监考教师的监考情况、考场安排情况、考场纪律情况、试卷评阅工作等是否符合规定。在督查过程中认真做好记录,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进行专项研讨,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相关教研室反馈。

(五)参与学院教学评估、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有关工作的研讨。

(六)开展现场工作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记录,重视沟通与信息的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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