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促进学校加强预算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甘教审函〔2024〕3号)要求,按照2024年度学校审计工作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审计处依据有关流程,现委托甘肃至行联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校2023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审计范围
学校2023年度综合预算管理与财务收支情况,涉及学校各部门、各院部,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审计内容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经济决策、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收入、票据使用、预算支出、往来资金、科研经费、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绩效情况)、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全覆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请各部门、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根据审计需要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处联系方式:杨娅玲 15117098510
事务所联系方式:徐冠华 15002623545
附件:学校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审计处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学校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需提供的
资料清单
一、单位基本资料
(一)学校基本情况简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学校组织架构图及财务部门机构设置图、岗位分工、岗位职责、财务会计等相关资料。
二、审计内容资料
(一)2023年度会计报表;
(二)2023年度上报的预算和批复的预算;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
(四)2023年度明细账、会计凭证;
(五)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含存、贷款)、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开户清单,往来账款的相关资料;
(六)2023年期末实物(存货、现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盘点表,实物资产盘盈、盘亏处理记录;
(七)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融资)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相应的台账及决策资料;
(八)审计期间借款合同以及对应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九)重要的经济合同(出租出借合同)及审批文件,涉及对外出租的固定资产,提供公开招租资料;
(十)2023年度内的国家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学校的特殊政策和税收优惠规定的文件资料;
(十一)资产产权明细表和相应的产权登记证如土地红线图、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
(十二)2023年12月31日期末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表,说明大额往来款项的性质,账龄较长的(三年及三年以上)大额往来款项未结清的原因,上年往来款项清理处置的相关资料;
(十三)近三年资产清查结果和损失认定、批复,资产清查损失在审计期间的处理情况,重大资产损失的申报、审批和处理情况;
(十四)票据的管理制度及票据的使用登记簿,票据的领购、发放、保管、缴销资料;
(十五)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及管理台账,项目的可研性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的立项、概算及批复资料,过程中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资料,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资料,项目完工验收资料。
三、专项审计资料
(一)上年度重大事项(重大诉讼问题和重大违纪等)事项的处理情况;
(二)2023年度财务收支及其他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提供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报告)。
四、其他根据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