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甘肃医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2月18日开始,对董金玉等5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对象如下:
董金玉 2018.12—2024.07 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张士东 2018.12—2024.09任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金权 2021.07—2024.09 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赵中玮 2021.07—2024.07任药学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2024.07—2024.09任药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莲英 2021.07—2024.07任中医药系系主任,2024.07—2024.10任药学院院长。
本公告从被审计部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联络电话:8611863 邮箱:yangyaling1101@163.com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