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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 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4-24

各院部及附属医院

现转发《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精神,紧密对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战略要求,聚焦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求与关键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并重,以实证研究为抓手,着力产出一批兼具理论高度、实践效度与全省特色的高水平教育科研成果,切实发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着眼“十五五”甘肃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教学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常规重点课题和重点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常规一般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名额限定

本年度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州)以专任教师数量为依据分配名额。省属各高校附属学校及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按属地化申报。省教科院2025年度聘请的省级兼职教研员(名单见《关于公布甘肃省教科院省级兼职教研员名单的通知》)申报课题单列计划,不计入市(州)课题限额。

(一)常规课题

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按限额总数的20%申报。

1.市州推荐课题限额:兰州市350项,定西市290项,武

威市150项,白银市190项,张掖市100项,天水市330项,平凉市230项,庆阳市260项,陇南市260项,酒泉市100项,嘉峪关市30项,金昌市40项,临夏州230项,甘南州100项,兰州新区30项。

2.省属各高校及高职院校(含本校中职):限报10项。

3.各厅直单位(学校)及东风场区:各厅直学校每校限报5项;除厅直学校外,其他厅直单位每单位限报3项;东风场区限报5项。

(二)专项课题

1.甘肃省深化中小学课程实施“六大行动”专项课题:分重点专项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

(1)市州(含兰州新区)推荐课题限额:兰州市、天水市各50项;临夏州、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甘南州各30项;白银市、定西市、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各20项;嘉峪关市、金昌市各10项;兰州新区6项。

(2)各厅直单位(学校)限报3项;东风场区限报3项。

(3)此专项重点课题各市(州)按限额总数的20%申报;各厅直单位(学校)及东风场区按不超过1项申报。

2.“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分重点专项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

(1)市州(含兰州新区)推荐课题限额:兰州市、天水市各25项;临夏州、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甘南州各15项;白银市、定西市、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各10项;嘉峪关市、金昌市各5项;兰州新区3项。

(2)省属各高校及高职院校(含本校中职):限报1项。

(3)各厅直单位(学校)限报1项;东风场区限报1项。

(4)此专项重点课题各市(州)按限额总数的20%申报;各高校(高职院校)、厅直单位(学校)及东风场区按不超过1项申报。

3.国防教育专项课题:均为一般专项课题。

(1)市州(含兰州新区)推荐课题限额:兰州市、天水市各15项;临夏州、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甘南州各10项;白银市、定西市、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各5项;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新区各2项。

(2)省属各高校及高职院校(含本校中职):限报1项。

(3)各厅直单位(学校)限报1项;东风场区限报1项。

4.“四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均为重点专项课题。

只针对全省已认定的“四名”建设工程人员(包含2023年以前的陇原名师)及2025年新时代陇原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信息化引领导师建设工程培养对象。

5.高中英语教改实验专项课题:均为一般专项课题,只针对高中学段英语教师申报。(1)市州(含兰州新区)推荐课题限额:兰州市、天水市各15项;临夏州、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甘南州各10项;白银市、定西市、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各5项;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新区各2项。

(2)各厅直单位(学校)限报1项;东风场区限报1项。

五、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点规划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题目自拟。

(二)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专项课题

专项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深化中小学课程实施“六大行动”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2)、《“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指南》(附件3)、《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4)、《“四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5)和《高中英语教改实验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6)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各研究指南保持一致,题目自拟。

(四)申报人员

1.负责人只能负责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申报其他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2.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参与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常规课题每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10人;专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6人。

3.为避免课题申报名额的浪费,申报前请登录省教育规划办网站(https://keti.gsier.com.cn)首页“在研情况查询”,确定是否有在研课题。

(五)研究期限

申报研究期限为2-4年,且不允许提前结项。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8月31日,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一)初审阶段:2026年4月20日至7月19日

充分尊重教师自愿申报原则,各市(州)、各单位(学校)在区域范围内按指标积极组织遴选,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市(州)或本单位(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省教育规划办通知要求,推荐申报课题教师在申报平台上传材料(6月29日至7月19日)。

(二)复审阶段:2026年7月20日至8月2日组织省级专家完成推荐申报课题的评审工作。

(三)终审阶段:2026年8月3日至8月31日

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七、报送方式

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要求如下:

请于2026年6月8前统一将《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附件8)及《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7)电子版发送科学技术处邮箱:gsmckyc@126.com邮箱

注意:邮件主题用“姓名+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格式;附件名格式为“姓名+评审书、姓名+汇总表”不接受私人微信、QQ转发,防止数据漏统、漏报,不按要求提交,导致漏统的后果自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科学技术处不再受理。

网络评审要求,推荐结果公示完成后,申报教师于2026年6月29日晨0时至7月19日晚24时登录https://keti.gsier.com.cn网站上传申报材料(平台技术咨询:马老师1310931082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省教育规划办将不再受理。

注:本次课题申报材料新增AIGC检测材料上传要求,请申报教师登录(https://cx.cnki.net/)完成AIGC检测操作,并按要求提交AIGC检测报告。该报告将作为课题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其他事项

(一)此项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严格按照限额数进行上报,超过限额则取消所在市(州)、高校及高职院校、厅直单位(学校)及东风场区的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613853

附件: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

2.《甘肃省深化中小学课程实施“六大行动”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3.《“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4.《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5.《“四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6.《高中英语教改实验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7.《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8.《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