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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期)

来源: 编辑:组织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4-14


一、学校简介

甘肃医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医学本科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对口支援学校,是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坐落于六盘山东麓、世界针灸医学鼻祖皇甫谧故里——甘肃省平凉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甘肃省平凉卫生学校,2015年5月组建晋升为甘肃医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占地945亩,建筑面积23.19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957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566人,高级职称269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19人。开设10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省级一流专业、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9门省级一流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4个省级教学团队。建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直属附属医院、2个非直属附属医院、39个校外实践基地、7个实验教学中心(含4个省级示范中心)。学校与天津医科大学对口支援,是“黄河流域医学院校联盟”理事单位,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和机构开展合作交流。

二、引进层次及待遇

学校遵循“精准引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人才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及与学校学科需求的匹配度,将引进人才划分为五个层次,并提供富有竞争力的综合待遇(校内待遇与属地政策叠加享受)。

(一)人才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同级奖项获得者。

第二层次: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具有国家级称号的各类专家。

第三层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省级优秀专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

第四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为医学相关专业。

    第五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为非医学专业。

柔性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待遇

1.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者,按照规定办理正式编制,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待遇。

2.博士研究生按照现行甘肃省相关政策可直定副高级职称,入校后即可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相应待遇,已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经考核达到教授学术水平的,在取得教授职称前,校内享受教授待遇。如具备较强管理能力,学校可聘任相应行政职务。

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工程、科研项目;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5.学校可根据配偶的学历情况,协调办理调动手续或安排就业岗位;协调安排子女就近入校学习。

6.安家补贴、科研启动金按照《甘肃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甘医党发〔2023〕50号)文件执行。

7.叠加享受属地政策,根据《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同时享受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按照人才经费统筹安排,经审核通过,发放安家费及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同时享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项目扶持、成果奖励、建站经费、科研支持、金融扶持、咨询服务等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三、引进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40人,具体岗位列表详见附件。

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第四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为197611日及以后出生、第五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为19861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应聘人员须满足本公告 “引进计划” 所规定的专业方向与学术能力条件;自主设置专业、交叉学科专业、特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

5.在校就读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者工作期间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也可直接电话联系招聘学院投递简历,并咨询相关政策。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我校人事处,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教学院(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和来校考察考核具体事宜。

(三)考核与考察

1.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进行,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核成绩。

2.考察。考察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对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公示

1.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时间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考察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审批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六)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

七、联系方式

甘肃医学院人事处:老师

邮箱:liuwantao2017@163.com

联系电话:18215323251,0933-8612355

监督电话:0933-8610631

学校网址:https://www.gsmc.edu.cn/index.htm

学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18


附件1:《甘肃医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第一)》

附件2:《甘肃医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一期)》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

附件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