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院部、附属医院: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7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27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项目组织、校内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准确把握申报政策、规范申报流程、提升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1.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急需,支持高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和技术攻关,服务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按照《甘肃省高校产业支撑计划“龙头对龙头”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重点对接我省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合开展项目申报。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可积极吸纳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参与协同攻关。每个项目须联合至少1家企业申报。
3.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具有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报,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校1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签署的推荐信;
(2)由1家曾与申报人开展合作、在省内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实体企业出具的合作证明。合作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并载明合作项目名称、取得的成效等内容,其中相关成效须以量化指标表述。
4.项目应主动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以及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申报人应优先对接申报系统已发布的企业技术需求(附件2);同时,鼓励申报人深入产业一线开展调研,凝练真实技术问题,并通过申报系统“推荐其他”功能补充填报企业技术需求信息。补充填报的需求经学校审核后纳入需求库,作为项目申报依据。
(二)青年博士“入企入园”项目
1.主要支持省内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赴行业龙头企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开展实践服务,围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流程优化、技术咨询等重点任务,精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中的实际难题。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按照《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方案》(附件3)要求,申报人应优先选择申报系统已发布的企业、园区实践岗位(附件4)。同时,鼓励申报人结合专业特长,主动对接企业、园区确定实践岗位,并通过申报系统“推荐其他”功能补充填报岗位信息。补充填报的岗位经学校审核后纳入岗位库,作为项目申报依据。
3.申报人须与拟服务企业或园区达成初步选派意向,并承诺累计开展不少于9个月的“入企入园”实践服务。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吸收相关专业学生参与项目实施。
(三)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1.主要支持高校优秀教师聚焦学科前沿,以及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着力提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水平。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选题应优先参考《2027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
3.申请人须为高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每名申报人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报要求
(一)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和青年博士“入企入园”项目不设申报数量限制,市属高校可与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联合申报。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不得承担省教育厅教育科技创新类在研项目,2026年拟结题项目不计入在研项目范围。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多渠道申报。已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各高校应建立跨项目库查重机制,严禁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变换项目名称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处于科研失信惩戒执行期;
2.被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
4.存在其他违反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或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五)涉及病原微生物的项目,须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科研活动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六)为突出科研育人导向、提升研究生科研训练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高校应积极吸纳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和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项目。
(七)各高校应对申报项目的学术价值、研究方案及其可行性、经费预算合理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项目初审和推荐结果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2027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实行线上统一申报和全过程管理。各类项目申报业务均须通过甘肃省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办理(https://219.246.115.184),系统账号由科技处统一分配。申报系统于2026年7月30日起开放,各类项目申报通道关闭时间以相应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二)申报人应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等材料,并提交所在高校审核。
(三)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和青年博士“入企入园”项目初审合格后,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四)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由学校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采取汇报答辩方式进行。每个评审组由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校外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科学技术处通过系统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并上传公示材料和推荐意见。
四、经费资助与管理
2027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与学校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措。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教〔2026〕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时限
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8月27日前完成初审,并于当天18: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6-9)提交科学技术处。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933-8613853
邮 箱:gsmckyc@126.com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31-8817548
附件:
附件1.甘肃省高校产业支撑计划“龙头对龙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2027年产业支撑计划项目企业技术需求清单
附件3.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方案
附件4.2027年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实践岗位需求清单
附件5.2027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6.2027年度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7.2027年度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8.2027年度高校青年博士支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9.2027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