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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 编辑: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8-01

院部、附属医院:

转发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的通知》的通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医护及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申报工作,严格对照通知及配套申报指南要求规范准备材料,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重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核心时间要求

全省统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逾期省中医药管理局不予受理。为保障我校内部审核、汇总、盖章及上报流程顺畅,校内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定为2026年8月22日17:00,请所有申报人务必在此时间前将全套纸质、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接收。

二、申报主体与人员资格条件

申报部门仅限我校及我校附属医院(具备独立法人、中医药科研条件)校外合作部门不可作为牵头部门,仅可作为协作部门参与。

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参与其他课题数量不得超过2项。

课题负责人不得承担在研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往年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存在在研项目者无申报资格。

三、课题类别及申报方向要点

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管理课题两类,研究周期统一为2—3年:

(一)重点课题(省级财政资助,部门1:1配套经费)

下设八大专项,申报可按需选择对应专项:中医药基础研究、中医药临床研究、中药应用及开发、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中医药文化古籍文献、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对外交流研究专项。

重点课题需具备扎实研究基础,成果预期可申报省级、国家级中医药科技奖项,或具备新药、健康产品、产业技术转化价值。

(二)管理课题(立项无财政资助,经费自筹)

面向临床一线、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优势专科团队,选题贴合实际,成果侧重简易推广、实用性技术,申报无需填报研究专项。

四、申报材料规范及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全部不退回,请自行留存底稿)

《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申报书》上册、下册合订胶装1份;须附2026年5月之后出具的科研立项类科技查新报告原件。

《申报书》下册单独打印7份,下册严禁出现申报部门、课题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姓名等识别信息,形式审查不合格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不予补报修改。

校内汇总后统一填报《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由科技处统一汇总盖章,申报人仅提供电子版)。

(二)配套佐证材料复印件(附于申报书上册后)

负责人学历、职称证书;

相关前期论文、专利、获奖、制剂、研究成果证明;

涉及动物实验研究须附实验动物设施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电子版材料

申报书全套Word版、科技查新报告扫描件、成果佐证材料打包命名“姓名-课题类别-专项名称”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五、经费相关规定

重点课题:省局给予专项资助,我校需按照1:1比例配套同等研究经费,申报书内需明确配套经费金额并由部门承诺盖章。

管理课题:无省级财政拨款,全部研究经费由申报人依托院内横向课题、科室业务经费、自有科研经费等渠道自筹,申报前需提前落实经费来源。

六、校内申报审核流程

课题组完成申报书撰写、查新、材料整理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科研管理岗进行内部学术论证、形式初审;

部门初审通过后统一汇总,于8月22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至科技处办公室,同步提交全部电子版;

科技处组织校内专家统一评审、汇总排序,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完成汇总表盖章后统一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七、其他要求

部门要严格筛选申报课题,严把选题质量、人员资格、材料规范关,杜绝低水平、无前期基础课题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核,若我校推荐课题整体质量偏低,将缩减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申报过程中有政策、材料填报疑问,可查阅通知附件原文,或联系科技处咨询。

省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君,电话0931-8620152,邮箱gszykjc@163.com。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3853

工作邮箱:gsmckyc@126.com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的通知》

附件2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申报书(上、下册模板)

附件3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甘肃医学院科技处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