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 平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申报人认真阅读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客观、择优原则,着眼我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符合平凉实际和时代要求的理论成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奖项设置
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奖项数量为3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成果由市委、市政府作出表彰决定,颁发证书。
四、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参评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采用转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条件
1.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与校注、科普读物、志书。
2.论文。在市级及以上理论和学术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
3.研究报告。已结项的市级及以上社科项目的研究报告。未公开发表,但对服务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或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学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被副地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实质采纳的研究报告。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隐去作者及主要合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并报一份完整的成果材料、佐证资料原件,及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的复印件。有评估评价和转载引用采纳等佐证资料的,需报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25年8月16日前提交至科研处4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smckyc@126.com,电子版材料以邮箱提交为准,不接受私发。以上申报成果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申报人需提交查新报告并做查重和CIP核字号验证,论文或研究报告类成果重复率超过15%,著作类成果重复率超过30%或CIP核字号验证不符的,不得申报。
3.委托申报成果者,申报人应持有第一作者委托书申报。
4.每位作者申报成果不得超过2项。
附件:
1.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2.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表
3.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平凉市第九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初评结果汇总表